编者按: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招商引资工作透明度,让广大投资者清晰了解项目落地的每一个环节,县招商主管部门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将我县《招商引资项目流程一览表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从项目对接到建成投产,全程分为五个阶段,两条路径(租赁类/征地类),关键步骤、责任单位、所需材料一目了然。这份“投资导航图”,敬请收藏!
第一阶段:项目对接与政府内部决策
本阶段目标:精准对接、科学决策,确定项目能否落地。
具体步骤:
1.投资方提交基础材料(企业基本情况、投资项目计划书、正式投资申请)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
2.招商部门开展信息收集与初步筛选——责任方:招商主管部门
3.组织多部门联合实地考察——责任方:招商主管部门
4.与投资方进行多轮跟踪洽谈——责任方:招商主管部门
5.提交招商联席会议预审——责任方:招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
6.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——责任方:政府办公室/常务会
7.提交招商领导小组最终审定——责任方:招商领导小组
形成材料:投资申请全套材料、实地考察报告、项目洽谈纪要、招商联席会预审意见、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、招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
第二阶段:项目签约与工商注册
本阶段目标:法律确认、成立主体,项目正式“落地”。
具体步骤:
1.双方签订正式《投资合作协议》——责任方:招商部门 + 投资方
2.投资方办理企业注册登记(成立项目公司)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市场监管局
形成材料:投资合作协议(含补充协议)、营业执照(项目公司)
第三阶段:项目前期手续办理
本阶段根据项目类型分为两条路径,请对号入座
路径A:租赁类项目(无需征地)
具体步骤:
1.办理项目备案、环评、安评、能评等手续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发改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等部门
2.直接进入“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”阶段
形成材料: 项目备案通知书、环评/安评/能评批复文件
路径B:征地类项目(需招拍挂拿地)
具体步骤:
1.办理项目备案、环评、安评、能评等前置手续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自然资源、发改等部门
2.企业参与土地招拍挂,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自然资源部门
3.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自然资源部门
4.【并行办理,同步推进】
4.1政府完成土地净地交付——责任方:政府土地储备部门
4.2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设计单位
4.3多部门并联审批——责任方: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住建、水电气、人防等部门
4.4施工图设计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设计单位
4.5施工图审查——责任方:图审机构
5.申办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自然资源部门
6.申办《不动产权登记证(土地)》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自然资源部门
7.申办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自然资源部门
8.依法招投标确定施工、监理等单位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
9.申请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 + 住建部门
形成材料:项目备案及各评价批复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、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不动产权证(土地)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
第四阶段: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
本阶段目标:建成实体、通过验收、具备投产条件。
具体步骤:
1.施工单位进场,项目正式开工建设——责任方:施工单位 + 建设单位(投资方)
2.建设过程中接受各部门质量安全监督——责任方:施工单位 + 建设单位(投资方)
3.工程完工后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——责任方:建设单位 + 住建、自然资源等部门
4.组织房屋质量、消防、人防等专项验收——责任方:建设单位 + 住建、自然资源、消防救援等部门
5.设备进场安装调试——责任方:建设单位
6.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——责任方:建设单位 + 住建部门
7.申办《不动产权登记证(房产)》——责任方:建设单位 + 自然资源部门
形成材料: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、各专项验收合格报告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、不动产权证(房产)
第五阶段:项目投产运营
本阶段目标:兑现承诺、持续服务,让企业留得住、长得大。
具体步骤:
1.项目正式建成投产——责任方:投资方
2.招商部门牵头落实协议约定的各项优惠政策——责任方:招商部门 + 各相关职能部门
3.建立常态化企业服务机制,解决运营中遇到的问题——责任方:招商部门 + 各相关职能部门
形成材料:项目投产证明、政策兑现相关文件
特别说明
本表为我县招商引资项目流程一览表,旨在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工作程序,作为内部操作指引,不具有法律约束责任(即仅用于规范工作流程,不产生法律效力)。具体项目手续以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。
投资热土,兴业福地,我县将以最大诚意、最优服务,为每一位投资者保驾护航!

来源:县文广体旅局、县投资促进中心
编辑:蒙祺琦
校对:程璐
审核:蒋谭鲜
监制:韦绍群 陈礼雁 张有宇
马山县融媒体中心出品